中国当局宣布,对未经批准在境外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稳定币实行全面禁令。他们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交易中介,以及RWA代币化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承诺全面禁令与更严格的执法。通知明确,无论境内还是境外的任何主体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境外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稳定币。
此前,中国在香港停止推广以人民币计价的稳定币,理由是担心此举可能削弱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广应用。他们重申比特币、以太坊和泰达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不能作为货币流通。现有的加密货币监管规定仍然有效。
通知还称,虚拟资产交易所、交易中介、价格信息提供、通过代币发行进行筹资,以及相关金融产品交易,均属非法活动,禁止开展;境外对中国主体的服务提供者将被阻断。此外,提供与RWA代币化相关的服务通常被禁止,因为可能引发非法证券发行和筹资。执法将通过限制银行的支付与结算支持,以及限制互联网企业的在线推广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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