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协会向立法者披露其加密货币税收政策立场,主张将稳定币在日常消费中视作现金,并对低额加密货币交易实施最小税收豁免。它认为,针对日常交易中微小收益或亏损的税务申报,会给个人带来不成比例的成本,且压垮税收管理体制,既无实质性税收增益。该组织还支持将洗售规则适用于数字资产,允许投资者在出售时发生亏损,即便他们随后买回同一加密货币。

在立法者就如何征税加密货币展开辩论之际,七月,共和党参议员辛西娅·卢米斯提出一项法案,拟对部分加密交易免征税,但遭到民主党参议员伊丽莎白·沃伦的反对。卢米斯的加密税法案包含了区块链协会所倡导的若干条款,但在十月遭到沃伦的强烈反对。沃伦表示,最低限度豁免的提案将使美国损失58亿美元,并抨击一项允许加密投资者对低于300美元的加密交易所得免于申报的提案,质问道:“如果有人花300美元购买黄金,或购买价值300美元的苹果股票,是否就需要申报从这些交易中获得的任何所得?”

本月稍早,该组织与白宫官员会晤,推动一项包含对稳定币有利奖励条款的市场结构立法。它认为数字资产的税务申报应在保护纳税人隐私的同时实现对非法活动的有效执法,并表示矿业或质押活动应按资本利得征税。该组织也在推动隐私保护与强有力执法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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