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公布了一份草案通知,概述数字资产的拟议税收框架,并征求公众意见。草案通过有牌照的平台征收0.1%的税,这标志着越南数字货币领域的一项重大监管举措。拟议的规定显示,数字资产的转让与交易将不适用增值税。
然而,无论居留身份如何,个人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的转让价值都需缴纳0.1%的个人所得税。这一税制待遇与现行证券交易政策保持一致。此外,越南境内的机构将就数字资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
这一利润的计算方式为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及相关成本。在建立专门的税收框架之前,数字资产的转让与交易所得与证券交易的征税类似。根据新规则,交易所预计需维持最低注册资本4亿美元——相当于商业银行要求的三倍、航空公司要求的33倍——而外国投资者被允许持有最高49%的股权。
东南亚国家的数字资产市场将实施试点计划,直至2030年9月。在此试点阶段,数字资产的发行、公开发行、交易与清算等所有活动必须以越南盾(VND)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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