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这一目标,发行人(或其代理人)将分布式账本技术(DLT)整合到用于记录证券所有者的系统中(即“主证券持有人名册”),使得在加密网络上对加密资产的转让会在主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引起证券的转让。因此,以这种方式发行的证券与传统格式证券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不再通过传统的、链下数据库记录来维护主证券持有人名册,而是由发行人(或其代理人)在一个或多个加密网络上维护主证券持有人名册,实质上等同于链上数据库记录。
在这套记录管理体系中,发行人(或其代理人)将链上数据库记录与链下数据库记录并行使用,并将链上信息(如钱包地址、所持证券数量和发行日期)与相关的链下信息(如证券持有人姓名和地址)相关联。发行人将分布式账本技术整合到其记录管理中,以追踪证券所有权。
因此,在区块链上对加密资产的转让将导致主证券持有人名册的相应更新。这一联动确保链上活动与传统所有权记录相一致。
核心区别在于,主文件以链上记录的形式驻留在加密网络上,而不是仅存在于链下数据库中。链上数据与链下数据并存,并与持有人姓名、地址等信息相关联。
通过将钱包地址和证券数量与传统标识符相关联,这一做法实现了跨两层的透明、可审计转让。该整合系统能够在大规模场景中高效发行和转让加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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